基金代码 | 基金简称 | 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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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426 | 江信添福C | 2024-12-10 | 0.036% |
基金全称 | 江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 003426 |
基金简称 | 江信添福C | 成立日期 | 2016-11-02 |
申购起点 | 10 | 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经理 | 马超然先生 | 基金管理人 |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登记机构 |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大额存单、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分红政策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经理简历
马超然先生,硕士
2013年起,先后就职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1月加入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固定收益总部,并担任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江信一年定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费用类型 |
江信添福A(代码:003425) |
江信添福C类(代码:003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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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费 |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0.5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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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含)以上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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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0.50% |
0 |
0 |
|
50万元(含)以上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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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费 |
0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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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 |
持有期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 <7日 |
1.50% |
0≤ 持有期限<7日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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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持有期 <30日 |
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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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持有期 <180日 |
0.50% |
7≤ 持有期限<30日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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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 持有期 <365日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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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 ≥ 365日 |
0 |
持有期 ≥ 30日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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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率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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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率 |
0.10%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一、直销机构
1、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华熙LIVE中心11号楼B座3层
客服电话:400-622-0583
2、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平台(仅支持基金赎回、账户查询、密码修改/重置和分红方式修改业务)
(1)江信基金公司网站:www.jxfund.cn
(2)江信基金微信服务号(名称:江信基金,微信号:jxfund)
二、代销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